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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持股占比应提至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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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持股占比应提至60%-70%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3-02-28 * 浏览 : 62

  在即将提交全国两会的一份提案中,民建中央建议,成立国务院领导下的统一金融监管行政协调机构,将各金融监管机构联系起来,共同制定金融和资本市场各项规则,推进金融改革。同时,壮大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队伍,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占比应达到60%~70%,但机构投资者队伍的扩张必须与市场容量相匹配。

  民建中央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将向两会提交41件提案,集中反映的内容有金融体制改革创新、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财税体制改革、城镇化,以及大气污染、食品(行情 专区)安全、住房等多个方面。

  在其中一份名为《关于深化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安全健康发展的提案》中,民建中央建议,下一步必须壮大长期投资者队伍。机构投资者的资金组成部分包括地方社保基金和公积金、企业年金、扩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额度并发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发展私募基金等,而个人短期资金应该是资本市场的有益补充。

  民建中央认为,机构投资者队伍的扩张必须与市场容量相匹配。就此而言,上述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资金量应该依次由多到少,投资时期依次从长到短。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也是该提案关注的内容。民建中央建议,应当坚定不移地推进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对询价对象信用的约束,推动询价过程进一步公开化和透明化;建立询价对象问责机制,对违规或信用较低的机构采取禁入的方式,调整和完善保荐制度。此外,应加大对主承销商的监控和约束,杜绝承销商在定价过程中迎合投资者利益的现象,加大不实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关于证券公司创新问题,民建中央建议,下一步,应支持证券公司进入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衍生品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鼓励证券公司拓展跨境业务,允许设立专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经纪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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