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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言人李钢:严查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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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言人李钢:严查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行为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5-06-19 * 浏览 : 23

    证监会发言人李钢6月18日在“2015陆家嘴论坛”情况说明会上表示,近期,随着股指不断走高,市场对于信息高度敏感。一些不法分子刻意捏造、散布一些虚假信息,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甚至引发了股指大幅波动,证监会已经关注到了近期资本市场的一些谣言。针对市场反映强烈、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一些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近期集中部署了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其中第四批的专项执法行动就包括专门针对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的案件,主要针对五类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五类违法违规行为分别包括:

  一是在媒体上撰写文章,编造、传播有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执法动态和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的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是通过股吧、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编造、传播内容不实的虚假或误导性消息,对股价产生比较大影响的行为。

  三是报纸、杂志和互联网站等传播媒介违背真实客观原则,传播一些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对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是投资咨询从业人员发布一些虚假、误导性研究报告,或者利用公共媒体违规推荐股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五是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非法提供荐股服务,以蛊惑性宣传欺诈投资者非法牟利的行为。

  李钢指出,资本市场是基于信息发现和价格形成的市场,违反真实客观原则的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将严重干扰投资者的决策判断,会扭曲市场的价格信号,侵蚀市场运行的基础,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最终会对资本市场功能发挥产生不利影响。我国法律对于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的行为,不仅明确规定了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且严格规定了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当中,也专门要求依法严肃查处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投资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机构和个人。针对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集中部署的典型违法案件,证监会将专门组织稽查力量,协同公安机关认真查处,依法打击。同时也提醒投资者,不信谣、不传谣,不盲从,切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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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证监法网专项行动已部署50起案件

  证监会组织开展“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已分别于4月24日、5月8日、5月22日、6月5日集中部署四批案件。第一批12起案件涉及全市场的多种类违法违规行为;第二批10起案件主要针对新三板市场突出的五类违法违规行为;第三批12起案件主要针对当前市场反映强烈的六类市场操纵行为;第四批16起案件主要针对严重扰乱信息传播秩序的五类违法违规行为。

  发言人表示,“证监法网”行动是证监会在继续强化常规方式打击违法违规的同时,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对当前市场环境下各方高度关注、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的针对性打击行动。已部署的50起案件,从特点来看,一是案件覆盖面宽。涉及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个板块,既有证券市场的案件,也有期货市场的案件。二是涉案主体多样。从机构主体来看,既有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等发行上市主体,也有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投资咨询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既有发行公募产品参与市场交易的公募资产管理机构,又有发行私募产品参与市场交易的私募资产管理机构;既有证监会给予市场准入和业务许可的机构,也有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社会主体。一些传媒机构因为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也有涉案。从个人主体来看,既有上述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也有上述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和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除此之外,少数社会个人和散户炒家也有涉案。三是涉嫌违法行为类型广泛。既有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信息欺诈行为,也有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交易行为;既有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违反经营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也有中介机构违反勤勉义务的执业违法行为;既有传统典型的证券期货欺诈行为,也有利用市场业务创新的新型违法行为。发言人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反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破坏市场公平规则、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都是必须依法打击的对象。

  发言人介绍,在“证监法网”行动中,证监会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分析线索,调查取证,有效提高案件查处的精准度,在案件办理的组织方法上,实行“统一指挥,科学分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的新机制,执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目前,50起案件调查工作正在深入推进,19起案件取得重大进展,期间,已对20余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7起案件已启动或即将启动刑事移送或移交审理处罚程序。

  发言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证监法网”行动整体安排,继续集中部署针对特定领域的典型案件,并从快从严查处已经部署的案件,有关进展情况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来源: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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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部署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四批案件

  今天,证监会集中部署了“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的第四批案件,共涉及16起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案件,主要针对五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在媒体上撰写文章,编造、传播有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执法动态和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二是通过“股吧”、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编造、传播内容不实的虚假或误导性消息,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三是报纸、杂志和互联网站等传播媒介违背真实、客观原则,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对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四是投资咨询从业人员发布虚假、误导性研究报告,或者利用公共媒体违规推荐股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五是未取得投资咨询从业资格非法提供荐股服务,以蛊惑性宣传欺诈投资者,非法牟利的。

  发言人表示,资本市场是基于信息发现和形成价格的市场。违反真实、客观原则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严重干扰投资者决策判断,必然扭曲市场价格信号,侵蚀市场运行的基础,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最终影响资本市场功能发挥。正因为如此,国家法律对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不仅明确规定了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且严格规定了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国务院新国九条文件也专门要求依法严肃查处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投资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机构和个人。

  发言人特别指出,近一段时期,随着股指不断走高,市场对信息高度敏感,一些不法分子刻意捏造散布虚假信息,严重扰乱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甚至引发股指大幅波动,市场反映强烈。今天部署的这批案件,是在前期线索分析和调查布控工作的基础上,专门针对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集中部署的典型违法案件。证监会将组织专门稽查力量,协同公安机关认真查处,依法打击。

  发言人同时提醒投资者,不信谣、不传谣、不盲从,切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来源: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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