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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沪港通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到了最后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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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沪港通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到了最后阶段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4-11-07 * 浏览 : 30

  证监会[微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沪港通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到了最后阶段。

  证监会详解沪港通信息披露问题

  针对沪港通的信息披露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年报中应该披露持股5%股东的名称发生较大变化,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应该合并计算,根据沪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香港投资者通过沪股通买股票的,是信息披露的义务人。

  证监会:将与别的部委协作加强金融市场监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央行[微博]联合发布债券统计制度,包括债券、票据 存托凭证,作为统计对象,逐资报送产品、交易、持有人信息、债券收益率等统计材料,报送机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等,此次债券统计制度的发布,是债券市场监管合作的重要一步,证监会今后将与央行密切协作,加强金融市场监管。

  证监会:海联讯为实现上市目的骗取发行核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海联讯(16.980, 0.84, 5.20%)为实现上市目的,骗取发行核准,IPO申请文件中文件违规虚构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其中,2010年,2011年上半年,虚构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四分,虚增营业收入1246万元,1135万元,导致其IPO文件涉及营业收入的财务数据和指标虚假。

  证监会:对海联讯处罚已考虑多方因素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在证监会作出对海联讯处罚决定前,已充分考虑下列情况,海联讯主动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主动消除对市场影响;股东出资设立专项赔偿基金,95.7%的适格投资者已获得补偿,占赔偿总额的98.81%。

  证监会:海联讯涉及骗取发行核准、信息披露违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2013年3月19日,证监会对海联讯进行调查,2014年11月6日进入行政处罚前的告知阶段,根据涉案当事人的申辩情况,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和禁入决定,经初步调查,海联讯涉及骗取发行核准、信息披露违法等两项行为。

  证监会: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任何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市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希望各方共同努力维护支部市场的公平正义,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此外,资产管理公司在履行权益义务方面,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实际支配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该合并计算。

  证监会:对员工持股计划不设行政许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我们注意到,上市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合法资金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证监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设行政许可,可自行实施,应当严格准守相关法律法规。

  证监会:正对獐子岛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针对獐子岛(15.46, 0.00, 0.00%)8亿元的扇贝巨亏的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证监会:将强化上市公司环保的信披要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环保部取消上市环评,今后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环保的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申请文件不再要求环保部的证明文件。

  证监会:正就北大医药举报事项核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已经收到北大医药(17.45, 0.00, 0.00%)公司举报,正就举报事项进行核查。

  证监会:QFII应披露其持有的境内外公司的持股情况

  针对沪港通境外投资者信息披露的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当合并计算。根据QFII办法的规定,境外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统一披露其持有的境内外公司的持股情况。QFII应当合并计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同情况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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