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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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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3-07-17 * 浏览 : 28

  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称,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记者也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目前多个城市已将房产税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待批。

  这份《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明确,积极研究综合(行情 专区)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公平收入分配。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此前,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预示着,房产税在试行两年多后从上海、重庆扩至全国的时机已经到来。

  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行情 专区)研究所所长周毕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国税总局的表态,确认了房产税征收将是未来楼市调控的必然趋势,也说明房产税进入楼市调控领域的时机终于成熟。

  我国自2011年1月在上海、重庆两地开展房产税试点。业内曾有观点认为,此举对遏制房价上涨作用不大,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的研究发现,上海开征房产税带来了房价回落的作用。

  白重恩日前出席“中国未来的机遇与挑战”论坛时指出,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制度设计有很大不同,重庆房产税主要针对独栋别墅和高档住宅来征税,而上海是对一些新购的住宅,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都要征税。

  白重恩称研究表明,房产税的试点使得上海房价水平降低了15%,也就是说比没有房产税的时候少增加了15%,而重庆的情况正好相反。白重恩分析指出,重庆征收了房产税以后,那些要纳税的住宅的价格下降了,而没有纳税的住宅价格反而上升了。

  另外,税收专家表示,试点实施两年多以来,两地的房产税税率仍然较低,而覆盖面则主要以增量住房为主。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指出,房产税试点扩围将是一个从点到面,从弱到强的渐进式推开过程。“试点城市数量会不断增加;征税范围会从增量房逐步扩展到存量房;税率会从低到高;征税对象也会扩大到大部分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就目前的两个试点来看,上海属东部“一线城市”,重庆属西部大都市,如再增加试点,不排除其它类型或代表性区域的城市。

  对住房是增量还是存量征税,一直是房产税争论的核心问题:如果增量征收将使房产税顺利起步,但是长期回避存量则可能造成税收不公平。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欧阳敏认为,目前还是应该聚焦在增量上。她表示,短期内存量征收难度太大,如果存量提得太多反而会影响增量征收的推广。

  “房产税试点取得一定成效之余,需要明确政策目标是什么,是为了调控房价还是调节收入分配、是理顺地方税体系还是为了给地方政府一个稳定的税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应厘清了目标再做总体设计,再谈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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