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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掌门肖钢严查旧账底 简政放权论引市场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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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掌门肖钢严查旧账底 简政放权论引市场猜想
* 来源 : 新金融观察报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3-05-28 * 浏览 : 30

  作者:新金融记者 张娟儿

  证监会在5月24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科伦药业(60.12,0.79,1.33%)2011年3月使用超募资金4.26亿元收购崇州君健塑胶有限公司的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据统计,这已经是肖钢上任44个交易日以来第30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

  就在一周之前,证监会对外通报了勤上光电(16.14,0.95,6.25%)隆基股份(9.85,-0.19,-1.89%)海联讯(9.280,0.11,1.20%)等8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并被正式立案调查的情况。同时,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微博]也被通报因近期有相关保荐项目正在被立案稽查,因此暂停接受其保荐项目和材料,并表示也正在了解光大证券(14.25,0.41,2.96%)和国信证券是否有未尽责的情况。

  业内人士表示,肖钢上任短短两个月,证监会掀起雷厉风行的稽查风暴,近日其“减政放权”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表述也引发了市场对肖氏改革的种种猜想。

  着手严查旧账

  在重大资产收购时涉嫌隐藏关联关系的科伦药业最终没能过关。从24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的情况来看,科伦药业2011年3月使用超募资金4.26亿元收购崇州君健塑胶有限公司虽非关联交易,但公司存在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双方关联关系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的有关法律法规。

  此前,四川证监局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刘革新、潘慧等6高管受罚,对时任国金证券(15.71,0.13,0.83%)保荐人的张胜、隋英鹏亦以警告。处罚决定中指出,科伦药业于2011年以4.26亿元超募资金收购了崇州君健塑胶有限公司(下称“君健塑胶”)100%股权。君健塑胶的实际出资人是四川惠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惠丰投资”),而惠丰投资的实际出资人主要是科伦药业及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科伦集团则是科伦药业实际控制人刘革新控制的企业。

  证监会认定,公司2010年年报及2011年年报均披露惠丰投资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上述收购事项中,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交易对方的情况及交易双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在上述被调查的上市公司中,青鸟华光(4.77,0.07,1.49%)和勤上光电被调查也是因为“未披露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西藏天路(7.73,0.04,0.52%)、承德大路和隆基股份是由于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重大合同”、“重大诉讼”或“重大业绩变化”;而华塑股份与宏磊股份(8.10,0.00,0.00%)遭调查的原因更为多样化,分别是“下属公司股权转让”、“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外大额资金往来”或“大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海联讯则成为继万福生科(5.650,0.00,0.00%)之后又一家被证监会确认“虚构应收账款收回”、“部分销售收入涉嫌造假”的上市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被调查的多起上市公司均为“旧案”,涉嫌违法时间最早在2008年,最近的也在2012年。针对近期不断出现遭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的情况,南京证券分析师王澍波对记者表示,“并非是违规的企业增多了,而是证监会加大了对资本市场中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遭到证监会或交易所的处分。根据同花顺(19.130,0.35,1.86%)iFind数据显示,2010年有27家上市公司因违规受到批评、整改或处罚,2011年的数据为68家,2012年则有76家,而2013年不到半年的时间,涉及的企业就已达44家,与2012年同期的17家相比增加了27家,与2011年同期的12家相比更是增加了32家,数量增长了近3倍。这也意味着,2013年因违规遭调查的企业数量创下近四年来的新高。

  表态“简政放权”

  肖钢21日在证监会党委中心组召开的关于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学习会议上表示,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对不该管的事情要坚决地放,要把工作重点转到监管执法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肖钢对于“减政放权”的表述引发了市场对证监会审批制改革的猜想。

  一直以来,监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被市场所诟病。

  有观点认为,审批制制约了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提升了寻租价格,特殊利益群体又假借市场之名剥夺普通投资者的权利,以优质品的价格贩卖市场劣质品,导致市场定价系统彻底紊乱。

  有专家表示,由于行政审批管制太严厉,妨碍了资本市场有效配置功能。资本市场改革应该由行政审批制向市场主导的注册制发展。但IPO审批制的改革可能需要下更大的决心。

  如今,再融资审核权下放至交易所已经成为市场的普遍预期,起到IPO分流作用的“新三板”也即将开闸,而退市制度能否有效执行,同样检验着市场化的程度。

  上交所副总经理徐明表示,如何避免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如何确保证券公司等机构坚守诚信与法制的底线,就显得更加重要,更为迫切。

  “行政审批下放的前提是建立严厉的问责机制和完善的法律制度。”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证券研究所所长吕随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屡屡把股市当作低成本的融资场所,或者是最快速最方便的财富套现渠道,充分说明了这一市场缺乏严格的监管制度和违法成本过低。”

  虽然从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资本市场违法案件来看,证监会的处罚力度已有所加大,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被业界和投资者批评为处罚过轻、“罚不当罪”。

  这与境外成熟市场的严刑峻法形成鲜明对比。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落实发行人及证券中介在IPO过程中各自独立的主体责任,并引入集体诉讼机制保护投资者已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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